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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起执行!江西调整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

江西住建 江西住建 202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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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

调整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标准

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中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100元/工日装饰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117元/工日一起来看看吧!

文件原文

关于调整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

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赣建价〔2020〕5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我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市场实际,经调查测算,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中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100元/工日;装饰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117元/工日。

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的综合工日单价自2020年12月20日起执行。

三、有关事项

(一)本通知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执行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含2019版《江西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的建设工程。

(二)2020年12月20日及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应执行本通知规定。

(三)2020年12月20日前签订合同的工程,2020年12月20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调整综合工日单价。

(四)定额综合工日的调整价格与现行定额综合工日价格的价差部分,作为价差处理,按规定计取有关税金。

本通知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直接与该局联系。

联系人:陈屹,电话:0791-88317893。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制作|徐亚楠

编校|李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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